需要書面通知的計劃和會員變更

放棄已批准的項目

您必須通知兒童保育基金(CCF)。 書面 如需退出已獲批准的項目,CCF 必須收到書面通知,方可正式認定您已退出該項目。申請必須在計畫開始前四周提出。

  • 您有責任通知服務提供者和CCF。 書面 如果您決定退出課程,但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 CCF,您將需要承擔所有應付的共同支付費用。
  • 如果 CCF 沒有得到妥善通知 書面 如果您在指定期限內做出決定,該計劃仍將反映在您的福利記錄中,您的共同支付款項可能不會退還,並且您將按工會資歷和福利記錄被排在以下分配名單的末尾。

申請程序變更

您必須向 CCF 提交變更請求。 書面。 CCF 只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才會處理變更要求。變更請求可以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電子郵件地址]。 CCFReg@1199Funds.org請提供您的全名和會員ID號碼。

  • 只允許進行一次(1)程序更改。
  • 對於需要共同支付費用的項目, 如果共同支付款項未在截止日期前支付,則變更請求將不予考慮。 有關共同支付到期日,請參閱第 26 頁。
  • 程序變更只能在同一程序類型內進行。 例如,您可以從一個夏令營機構轉到另一個夏令營機構。但不允許在兩種不同類型的項目之間進行轉換,例如從假期項目轉到夏令營。
  • 變更申請必須在課程開始前四 (4) 週或在提供者規定的退出截止日期前提出,以先到者為準。
  • 任何變更請求都無法保證一定能夠成功。
  • 所有專案變更均取決於資金是否足夠、專案類型以及與服務提供者的特定協議,以滿足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