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您作為國家福利基金成員的退休金

讓我們從最基礎的開始。您對退休金有任何疑問—我們都能解答!閱讀以下常見問題解答,了解您如何賺取和領取退休金:

賺取退休金

問:我如何獲得退休金?

A: 當你在 1199SEIU 作為向退休基金供款的雇主(「供款雇主」)的談判單位職位,您正在努力獲得退休金。

會員在累計服務及/或既定服務滿五年後,即可獲得退休基金的既定權益。 *請參閱您的計劃概要說明 (SPD) 以獲取更多詳細資訊。

此外,您可能在雇主開始向退休金繳款之前就已為其工作。在這種情況下,您可能已在雇主開始向退休金繳款之前,就已累計您工作的每個月的「過往服務年限」**。

*如果您於 1 年 2018 月 XNUMX 日或之後入職,您將有一年的延遲期才能獲得服務積分。這不會影響歸屬積分,也不適用於在此日期之後換工作的現有會員。

**如果您在 31 年 2009 月 XNUMX 日之後首次受聘擔任談判單位職位,則不會提供已記入的過往服務,除非在有限的情況下。

問:我什麼時候有權利領取退休金?

A: 一般來說,在您獲得既得利益(見上文)後,您在 55 歲以後選擇退休時就有權領取退休金。

Q:如果我換了工作,加入了另一個供款雇主,我的退休金會怎麼樣?
A: 如果你辭去工作,去另一家公司 1199SEIU 繳費雇主,你的退休金計畫是「可轉移的」。只要你在雇主那裡工作,你就能繼續獲得退休金積分。 1199SEIU 談判單位職位由退休基金承保。
Q:如果我停止為繳費雇主工作,我的退休金會怎麼樣?
A: 如果您工作不滿五年,並停止為繳費雇主工作,您將不享有既得退休金,並可能失去您的退休金積分。為了保留您的退休金積分,您必須在一定期限內重新為繳費雇主工作。請致電 (646) 473-8666 聯絡退休金基金(如果您居住在紐約市以外,請致電 [800] 892-2557),以了解更多關於「服務中斷」的信息,或參閱您的 計劃概要說明 (SPD)如果您截至30年1989月XNUMX日已工作五年,則您已獲得既得退休金資格。這意味著,無論您在獲得既得退休金資格後在何處工作,您退休時都享有領取退休金的保障。
Q:如果我在開始領取退休金之前去世了,會發生什麼事?
A: 如果您在退休前過世,您的配偶將自動受到保護,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
  • 已獲得既得利益;並且
  • 您過世時仍處於婚姻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