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福利由國家提供。
在您領取殘障福利期間,您仍然有資格享受與殘障前相同的保障。此保障在26週內最多可延續52週。當您開始透過州政府領取殘障福利時,您必須通知基金,並將您的殘障福利金存根副本提交給基金資格部門,以證明您仍然處於殘疾狀態。
如果您正在領取工傷賠償,請遵循相同的程序。如果您在申請工傷賠償時需要協助或建議,請致電 (646) 473-9200 聯絡基金會。
限會員的保險
致電 (646) 473-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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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dhelp.org 上列出的社區計畫和服務面向公眾開放,其服務可能不在基金福利的承保範圍內。如欲了解您所承保的基金福利詳情,請參閱基金官方的計畫摘要說明 (S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