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提供者和網路

这 1199SEIU 福利基金直接或間接與紐約市及大紐約都會區(包括長島、哈德遜河谷、紐約州西部和北部以及新澤西州)的醫院、輔助醫療機構和執業醫師簽訂合約。此外,福利基金還與紐約州和新澤西州部分地區以及全美各地的其他醫療網絡合作,以補充我們的網絡,並確保會員能夠獲得所需服務。某些情況可能不適用。醫療服務提供者和會員均可使用我們的平台。 尋找提供者工具 確定參與的供應商。

成為參與服務提供者

提供者可以加入 1199SEIU 透過與福利基金直接簽約並成功完成資質認證流程,即可加入福利基金網絡。所有參與的服務提供者都必須獲得資格認證,並每三年接受一次重新認證。

福利基金已製定相關政策和程序,對服務提供者進行資格認證,以便會員能夠獲得廣泛的優質服務提供者選擇。福利基金的資格認證標準(請參閱下文「資格認證標準」)以業界認可的全國品質保證委員會 (NCQA) 和利用審查認證委員會 (URAC) 的標準為基礎。

福利基金不會對未獲得紐約州許可的提供者類型或從業人員進行資格認證,而紐約州要求必須獲得許可。

我們已與平價優質醫療保健委員會 (CAQH) 合作,簡化從業人員的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 洽詢詳情。

資格認證標準

初始資格認證
符合資格的供應商至少必須符合以下列出的標準才能參與: 1199SEIU 福利基金網絡:

  1. 由執業所在州的州教育部門頒發的有效、現行、無任何限制的執業許可證
  2. 從經認可的醫學院、專業學院、整骨學院或世界衛生組織認可的外國醫學院畢業,並完成住院醫師培訓計畫。 (1986 年後獲得執業資格的外國醫學院畢業生必須提交 ECFMG 認證)
  3. 目前在參與醫院擁有有效的、信譽良好的行醫資格(如適用)
  4. 至少五年工作經驗證明(「工作」可包括研究員工作經驗和兵役經驗)
  5. 專業責任保險,每起事故賠償金額為 1 萬美元,每年累計賠償額 3 萬美元。
  6. 如適用,請提供當前美國緝毒局 (DEA) 註冊資訊。
  7. 僅限醫學博士 (MD) 和整骨醫學博士 (DO):需持有美國醫學專科委員會或美國整骨醫學協會認可的專科醫師資格證書。
  8. 目前無任何限制地參與醫療補助計劃和醫療保險計劃,或能證明不參與完全出於自願,並非由於目前或過去被取消資格。
  9. 與同專業、同地域的其他醫療服務提供者相比,該執業者不存在過高的專業責任索賠記錄,包括但不限於訴訟、仲裁、和解、未決/未結案件或由執業者本人或他人支付的判決賠償。
  10. 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礙醫務人員履行其臨床職責基本職能的身體或精神障礙或疾病;如果醫務人員存在身體或精神障礙,則必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該障礙或疾病不會導致其無法在不威脅他人健康或安全的情況下履行基本職能。
  11. 目前不存在藥物依賴或濫用問題;對於有此類病史的申請人,服務提供者必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過去的藥物依賴或濫用問題不會對其勝任且安全地履行基本職能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12. 若申請人無任何專業紀律處分記錄,或無任何其他資訊表明其存在不專業行為(不專業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性行為(例如,對患者實施性行為)、性騷擾患者或欺詐性收費行為),則申請人必須提交證據證明該記錄不預示其未來可能出現不達標的專業表現。
  13. 無重罪刑事定罪或起訴記錄;有此類記錄的申請人必須提交證據,證明該記錄不預示著未來可能出現專業表現不佳的情況。
  14. 資格認證申請、所需文件不存在造假,且申請中未遺漏任何所需資訊。

重新認證
在重新認證時,參與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必須符合以下標準:

  1. 缺乏資訊顯示存在不當使用醫療資源的模式
  2. 無經證實的會員投訴;有此類記錄的申請人必須提交證據,證明該記錄不預示著未來可能出現專業表現不佳的情況。
  3. 所有適用於初始資格認證的標準仍然有效。

申請流程

執業

根據網路需求, 1199SEIU 福利基金可能不接受某些專科和地區的新服務提供者。 查看我們的網站 確認我們目前接受新增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專科領域。有意加入福利基金網絡的執業者必須先填寫並提交以下表格: 供應商招募表這相當於您申請加入福利基金網絡。您的申請將接受福利基金的網路覆蓋範圍審核,以確保我們能夠為您所在地區的會員提供服務,此外還需考慮其他因素。我們將評估目前的網路需求,並在30-45天內告知您是否符合加入資格,以及是否需要開始資格認證和合約簽訂流程。

將填妥的表格提交至 1199SEIU 福利基金供應商關係部門-網路管理,可透過傳真 (646) 473-7213 或電子郵件聯絡。 Providers@1199Funds.org.

我們已與平價優質醫療保健委員會 (CAQH) 合作,簡化執業人員的申請流程。福利基金僅接受透過 CAQH 提交的初始資格認證和重新資格認證申請。您必須每 90-120 天確認您個人資料中所有資訊的準確性。 (這與每三年一次的重新資格認證不同。)請訪問 CAQH 提供者資料門戶 要註冊或更新您的個人資料,請記住將福利基金指定為授權健康計劃,以便存取您的 CAQH 應用程式。 (註:請僅在我們回覆您的參與請求並確定網路需求後,才透過 CAQH 開始認證流程。)

提供者可能 請造訪我們的「成為服務提供者」頁面。 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Providers@1199Funds.org 了解更多信息。

設施及輔助服務提供者

與從業人員一樣,有意加入該網路的醫療機構提供者也必須填寫並提交以下表格: 供應商招募表此外,除其他因素外,此申請還需經過福利基金的網路覆蓋範圍審查,以確保我們能夠為您所在地區的會員提供服務。與執業人員一樣,我們將評估我們目前的網路需求,並在30-45天內告知您是否符合參與資格以及是否需要開始簽約流程。一旦確定網路需求,您將收到福利基金的附屬申請表以及參與協議。

服務提供者必須向以下機構提交填妥的輔助服務申請表和簽署的參與協議,以及下列文件: 1199SEIU 福利基金供應商關係部門-合約簽訂方式:傳真 (646) 473-7213 或電子郵件 Providers@1199Funds.org

完整的申請表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 稅務識別證明(W-9 表格)
  • 如適用,請提供一份有效的州級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副本。
  • 需提供醫療事故保險證明,保額不少於 1 萬美元/3 萬美元(如適用,還需提供一般責任保險證明)。
  • 醫療事故索賠記錄(如有)
  • 已簽署的參與協議,同意接受費用表作為全額付款。

對於從業人員、醫療機構和輔助服務提供者

供應商關係部門將審核完整的申請表,並在提交給資質認證委員會進行最終審批前,透過主要來源核實資訊。請務必及時提交所有申請(包括透過CAQH提交的執業人員申請)及附件,並確保信息為最新信息,以保證福利基金的目錄、網站、計費系統和會員推薦信息中均包含您的正確信息。

醫療服務提供者有權更正其他方提交的錯誤訊息,也有權更正自身提交的錯誤訊息。醫療服務提供者也有權查閱其資格認證申請中提交的任何信息,但國家執業醫師數據庫 (NPDB) 報告、推薦信以及受同行評審保護的信息除外。醫療服務提供者必須提交書面申請才能查閱其資格認證資訊。

福利基金的資格認證委員會每月或根據需要召開會議,審核並批准新的申請者。該委員會由福利基金的首席醫療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來自各個專科的合作醫療機構的醫生。如果您是福利基金網路中持有執業資格證書的合作醫生,並有意加入資質認證委員會,您可以透過傳真(646)473-6087 或電子郵件發送諮詢。 Providers@1199Funds.org.

申請資料不完整

申請資料不完整的申請將不予受理並予以關閉。供應商不應想當然地認為自己已獲得參與資格。只有在收到供應商的歡迎信或其他確認參與生效日期的信函後,方可確認參與資格。 1199SEIU 福利基金是指參與福利基金網絡並能將福利基金成員視為參與提供者的提供者。

重新認證

所有服務提供者必須至少每三年重新獲得認證,才能繼續參與該計畫。 1199SEIU 福利基金。重新認證使我們能夠重新評估資格和績效,並有助於確保符合福利基金的標準。

任何提交給福利基金的欺詐性或錯誤訊息,包括在最初資格認證時提交的信息,都可能導致服務提供者立即失去其在福利基金的參與資格。服務提供者有義務立即將資格認證和重新認證過程中提交的任何資訊的變更通知福利基金。

委託認證

在某些情況下,提供者可以透過「委託認證」獲得認證,即由外部實體授權,由…對提供者進行認證。 1199SEIU 福利基金(通常是醫院或大型醫生集團)將負責對醫療服務提供者進行資格認證。該機構仍需直接與福利基金簽訂合同,並通過福利基金的現場審核流程。然而,福利基金保留最終決定權,可自行決定批准、終止或暫停醫療服務提供者的資格。福利基金可將資質認證工作委託給已簽約的機構、組織或醫療服務提供者團體,前提是這些機構、組織或團體透過委託前評估證明其有能力滿足福利基金的績效要求。經批准的受託機構可能會接受年度評估,或根據情況進行臨時評估(需提前發出適當通知),以監督其是否持續符合福利基金當前的資格認證標準。

設施和輔助服務提供者資格認證

这 1199SEIU 福利基金已製定醫療機構及輔助服務提供者標準,用於評估和遴選服務提供者加入其網路。此醫療機構及輔助服務提供者申請表用於評估和收集相關的認證數據,並核實我們機構提供的各項服務,涵蓋行為健康、心理健康、藥物濫用障礙、耐用醫療設備、矯形器和義肢、家庭護理/臨終關懷、獨立門診手術、康復和透析等領域。

請聯絡供應商關係部門,與我們的代表之一討論申請成為參與輔助供應商的相關事宜,電話:(646) 473-7160。

福利基金致力於保護在資格認證過程中獲得的所有提供者資訊的機密性。

請注意,參與的醫院、治療中心、輔助設施以及團體和個人醫療服務提供者應將新加入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和離開現有機構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的情況通知醫療服務提供者關係部門。